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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交 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乱交 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六部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及《乱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参评条件

(一)参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档案已转入我校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含MPA、MBA及MTA)。

2、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参与硕士或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最长为基本修业年限,即博士研究生为3年(非个人原因造成延期毕业的可适当延长1年),学术硕士研究生为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为2年。

(二)基本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及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7、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8、评定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学金额度以最高计算,不重复获得。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评定学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及格线的相关规定参见《乱交 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学习管理办法》)。

4、评定年度存在休学或者发生退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者。

5、研究生本人未提出申请者(新生除外)。

二、评选等级、比例和金额标准

1、硕士研究生新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分别为8名、8名、8名,其中硕士推免生直接推荐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不占用上述名额;硕士研究生老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分别为10名、10名、10名。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9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7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两种类别分别进行评定。其中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入学总成绩按类别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排序);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申请者评定学年全部课程算术平均分按类别排序(平均分相同者按照评定学年所有必修课算术平均分排序)。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老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操作说明在附件或系统可查阅),填写信息并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控制一页篇幅,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主要为个人成绩单和排名证明)。

系统申请时间:2025年10月9日00:00——10月12日20:00。

请务必在开放时间内在系统申请,系统状态为“已完成”才可进入下一步,未按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新生)不用系统申请,自动进入学业奖学金申请名单库。

2、导师审核:导师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查阅学生申请信息,填写评语并进行审核。

3、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答复申诉等工作。

 4、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审办法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进行审定。

四、其他

本方案自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实行,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联系人

若有任何问题,请与乱交 学生工作办公室曹老师、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951566;83951022。

附件:

附件1.《乱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025年).pdf

附件2.《乱交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2025年修订版)》.pdf

附件3.学生(老生)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导师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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